「承歡,昨日,我已立下字據,把我遺產贈予你。」
《承歡記》原著結局中,麥承歡的繼祖母壽終正寢,彌留之際只叫了麥承歡來跟前,并把所有的財產送給她。
誰也想不到,一個住在療養院的80歲老太太,居然手握財政大權,到死才放手,而且這不是一筆小數目,折現金額高達8位數!
祖母陳淑珍跟麥家的子孫沒有血緣關系,她是祖父的姨太太,麥來添的繼母,麥承歡和麥承早的繼祖母。
陳淑珍對麥來添并不好,麥來添一家四口跟她也沒太多來往。
尤其是劉婉玉,跟這非親生的婆婆一向不和,甚至可以說痛恨她,因為老爺子去世后,她吞并了麥家所有財產。
劉婉玉只看錢,其實關于陳淑珍的身世和過去,她并不是真的了解。
只有麥來添,活了大半輩子,依舊記得一清二楚:
「她進門那日,我記得很清楚。」
「聽說是一個舞女,穿件大紅旗袍,那時女子的裝束真是奇異,袍叉內另加粉紅長綢褲,喏,像越南人那樣的裝束,父親極喜歡她,她從來正眼都不看我。」
陳淑珍不是個簡單的女人,在男尊女卑的時代,舞女出身的她,不但風風光光地嫁到了麥家,還有著至尊的地位。
雖說是姨太太,但她的地位比麥家唯一的兒子都高,即使她沒為麥家生個一男半女,甚至不待見麥來添,老爺子也無比尊重她。
老爺子去世后,所有的財產都在陳淑珍手里,也沒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只知她住著條件優渥的療養院,過著舒適且寂寞的晚年生活。
得知老太太生病,麥來添一家都以為是想讓他們出錢治療,其實是陳淑珍要離世了,把千萬遺產全交到麥承歡一人手上。
并不是因為老太太喜歡麥承歡,她也沒把麥承歡當作親人,而是因為麥承歡長得像祖父,又叫了陳淑珍這麼多年的祖母,以及女人需要有錢傍身:
「一個人到最后,不過是想見自己的子女。我并無親人。」
「你的臉,長得十足似你祖父。」
「這麼些年來你都叫我祖母,我留點嫁妝給你也是應該的。」
「一個女人,身邊沒有些許錢傍身,是完全行不通的,到老了只有更慘。」
「有錢,可以躲起來,少個錢,便想攢錢,人前人后丑態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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