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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宥陽首富盛家的嫡長女,淑蘭結婚的時候帶足了嫁資,不用說一些田產,鋪面,使喚的丫鬟仆役,還有那套大院子,單是現銀就帶了大幾千兩。
不僅如此,盛家還出錢給考了多少年都還是個秀才的女婿找工作。
以盛家在宥陽的地位,縣太爺都要給孫秀才幾分薄面,原諒他荒唐賜字的無禮舉動。
孫志高是靠著迎娶盛淑蘭才發家致富改頭換面的,按理說他應該對這個「財神爺」老婆尊敬有加極力討好才是,可淑蘭在孫家的日子卻度日如年般備受煎熬。
孫志高嫌她寡淡無趣,成親不滿一個月就要納妾,結婚不到三年,淑蘭先后給孫志高張羅的妾室通房都有二三十個了。
這個龐大的數字,勛爵人家的公子哥也最多這樣吧,可孫志高還是個靠著岳家和老婆養著的「讀書人」。
淑蘭每天的工作就是處理丈夫的各種女人,還要「孝敬」婆婆。
作為孫志高的妻子,淑蘭幾乎每日都要伺候婆婆睡覺,端茶遞水,捶腰捏背,一個月跟孫志高睡在一起的日子最多也就三五日。
淑蘭在孫家過得日子根本就不像個后院兒的女主人,而是孫母的貼身丫頭。
孫家母子以淑蘭沒有生孩子為由,變著法的羞辱折磨她,不僅言語欺凌,還動手毆打。
更可氣的是,孫志高去逛青樓,找了個舞姬,人家說懷了身孕,孫志高就逼著淑蘭讓她進門。
盛家有不和妓女來往的祖訓,淑蘭剛表現出一點拒絕的意思,孫志高就對她拳打腳踢。
盛家看到淑蘭結婚三年從一個花季少女變成了枯瘦的丑婆娘,費勁很大力氣,舍了一半的嫁妝才換來一張和離書,讓淑蘭以公平自愿分開的身份,離開了孫家。
在和離書上簽字時,孫志高還當著滿屋子孫家和盛家的族人羞辱淑蘭。
「你無才無貌,本不該配我,以后配個殺豬種菜的,記得賢惠些。」
盛家為孫志高資助那麼多,淑蘭為孫家母子當牛做馬,出錢又出力干了三年活,最后竟換來這樣的告別。
盛淑蘭的這場婚姻無疑是失敗的,她投入了錢財和心力,卻沒有得到半點回報,甚至連公平的對待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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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淑蘭的第二場婚姻,還真的被孫秀才說中了,真的嫁給了一個種田的農夫(如果不是二嫁之身,以她的身份,怎麼也不可能選一個種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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