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討厭少年犯?因為其總是知錯不改,第一集中有這樣一個情節,為沈恩錫同其他檢察官前去探望剛從少管所出來的孩子們,以為已經改過自新,沒想到當場抓獲其「偷盜行為」,屢錯屢犯讓人感到厭惡。
未成年人真的不懂何為犯罪嗎?不見得。第一個案件中未滿14歲少年猖狂蔑視法庭:「我聽說未滿14歲的話,就算犯罪也不用入獄,那是真的嗎?」
一個家庭因少年犯的犯罪而支離破碎,少年卻絲毫感受不到自己的錯誤,沾沾自喜語氣和得意表情,太過于可惡也太過于可恨。
最后回到最根源的問題上來,那便是未成年人為何犯罪?其中涉及到兩個原因,分別是「人性本惡與原生家庭所帶來的影響和傷害」。
對于一部分少年犯而言,犯罪是其與生俱來的行為。因為感受不到喜怒哀樂、無法控制自己情緒,所以將殺人行為當游戲一般玩耍。這樣的犯罪動機除了受害者家屬,沒有任何人有權原諒,就算是法律也不行。
對于另一部分少年而言,犯罪的原因是不關心孩子的父母以及明知孩子犯罪但仍舊選擇包庇的父母。如劇集中父親小時候曾被家暴所以現在也家暴女兒的惡性循環,和孩子在母親拉皮條生活環境影響下也走上拉皮條這一道路的病態。
他們想引起注意,所以通過犯罪的行為表達自己的痛苦,希望父母不要忽視自己;因為父母沒有起到引導作用,人性中的惡與孩子一同長大,最終成為犯罪案件。
但歸根結底,原生家庭環境的惡劣并不會讓所有人都選擇犯罪,選擇成為惡龍的終究還是少年本身。
如劇集中台詞所言,《少年法》最初的立意,是為了改善反社會少年的周邊環境以及矯正其品行。
但如果一直不重視未成年人犯罪所帶來的惡劣影響,檢察院和警局將變成擺設,法律將變得可笑。
如果此類惡行一直被包庇著生長,產生更多的被害者,該由誰來負責這一問題?
所以《少年法庭》劇集最后,強烈要求修改《少年法》的訴求被提出了:訴求提高《少年法》量刑標準,支持嚴厲懲罰犯下重大刑案的未成年罪犯,要求所有犯罪者對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不論年齡。
當然,就韓國當下社會環境而言,這一訴求的提出無疑是希望渺茫。但對于愈演愈烈的未成年犯罪社會現狀而言,能提出尖銳指責就已經是一種希望了,不是嗎?